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
关于网络司法拍卖的声明
一、司法拍卖的成都市住房已经纳入限购政策管理范围,竞买参与人应当事先确定是否具有成都市购房资格,必要时可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限购政策。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不能办理过户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在竞价成功后以无购房资格为由拒绝交纳成交价款的,按悔拍处理。标的物属于其他地区的住宅按照当地购房政策自行核实购买资格。
二、本院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的标的物,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办理代拍、贷款、过户等相关事宜,各意向竞买人需了解标的物详情请拨打公告、须知内的咨询电话。
三、请各意向竞买人自行实名报名参拍,务必预留本人的联系方式,若委托他人竞买、联合竞买等请在距开拍三个工作日之前到本院办理相关委托手续,否则相关委托他人代办事宜等所产生的风险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自行负责。
变卖公告
(2022)川0112执恢500号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0月01日10时起60日止(延时的除外)在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8/21?spm=a213w.3065169.courtList.1545.5PiFFW户名: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拍品名称 | 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朗池镇新城路30号A幢2层1号房屋 | ||||
评估价: 398.77万元 | 起拍价: 224万元 | 保证金: 30万元 | 加价幅度: 0.5万元 | ||
拍品情况 | 财产所在位置 | 南充市营山县朗池镇新城路30号A幢2层1号(实际地址为营山县朗池镇新城路251号1幢1层) | |||
执行案号 | (2022)川0112执恢500号 |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200503992 | ||||
查封情况 | 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首封 | ||||
拍品所有人 | 被执行人 | ||||
土地用途 | 商业用地 | ||||
房屋规划用途 | 商业 | ||||
房屋建筑面积 | 824.93平方米 (标的物实际面积以实地查验为准) | ||||
所在楼层/总楼层 | 在2层/共8层 | ||||
财产占有情况 | 标的物现由案外人占有使用(有金额为75000元的付款凭证,期限至2023.3.23止) | ||||
是否负责腾退 | 是 | ||||
钥匙 | 无 | ||||
物业欠费情况 | / | ||||
| 提供的文件 | 1、《执行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 |||
拍卖说明 | |||||
1.拍卖对象: 拍卖对象位于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朗池镇新城路30号A幢2层1号,该标的市场价值源于传统评估,本院合议庭根据评估结果确定起拍价。 2.税费负担情况:税费金额与被执行人的房屋面积大小、取得方式、初始价格、产权办理时间及竞买人和被执行人的房屋套数等情况有关,可能产生个人所得税、契税、增值税等税费,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行政部门了解。标的物过户登记产生的相应税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买受人凭有关缴费凭证原件在领取本院权证转移裁定文书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标的物水、电、气费、物业费等相关情况,竞买成功后由买受人自行处理,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3.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4.法院在此提醒广大网络司法拍卖参与人员,在参与司法拍卖前,务必详细了解相关规则。对于没有购买意愿,或明知资金不足,无力支付拍卖款,仍与他人激烈竞价、恶意抬高价格,阻止他人正常竞买,妨碍法院执行的行为,法院可以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还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他特别说明:无 |
二、变卖方式:
1、本次变卖活动期限为60天,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以出价。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24小时竞价倒计时,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则变卖竞价结束,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交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价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变卖。
三、本次变卖财产本院已经进行了调查,相关情况在变卖公告中对变卖财产已知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查变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变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变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瑕疵。本公告提供的变卖财产现场图片,供竞买人参考。
四、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款项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的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过户等登记相应的税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注:司法拍卖的成都市住房已经纳入限购政策管理范围,竞买参与人应当事先确定是否具有成都市购房资格,必要时可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限购政策。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不能办理过户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在竞价成功后以无购房资格为由拒绝交纳成交价款的,按悔拍处理。标的物属于其他地区的住宅按照当地购房政策自行核实购买资格。)
五、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09月26日16时前与本院联系。
七、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交的变卖价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价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成交后十五日内全部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龙泉支行; 账号:9558854402008689351)
九、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价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十一、买受人必须在尾款缴纳期限内向法院缴付全额尾款。特别提醒:有需要贷款的竞买人请在开拍前留足充分时间自行与银行联系,完成贷款资料的提交与审核后,确认有贷款资格后再参与竞拍,相关贷款问题与本院无关。如买受人在贷款能否通过审批都不确定的情况下盲目竞拍而导致悔拍,可能造成的保证金被没收等法律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四川优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组织看样工作,有关看样、产权过户、按揭金融贷款等咨询服务请登录http//www.sfupw.com网站自助预约),咨询预约电话:400-9959166、18111253807。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监督电话:028-84862049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车城西一路129号职工之家2号楼
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五日
变卖须知
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0月01日10时起60日止(延时的除外)对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朗池镇新城路30号A幢2层1号房屋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sf.taobao.com/028/21?spm=a213w.3065169.courtList.2369.pD3YAa)进行公开变卖,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竞买人须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竞买人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网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公证处进行公证,并在距开拍三个工作日之前向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本次变卖活动期限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行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则变卖竞价结束,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224万元支付变卖价款。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交纳变卖价款224万元,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变卖价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价款在变卖后即时释放。变卖未成交的(或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价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变卖价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标的物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变卖人对标的物的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八、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成交后十五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龙泉支行; 账号:9558854402008689351)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尾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本法院将从原买受人所交纳变卖价款中扣留变卖公告中所确定的保证金30万元不予退还且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加竞拍。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从所交纳变卖价款中扣留变卖公告中所确定的保证金30万元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款项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的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变卖前到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变卖人无涉。
十二、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变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十三、变卖时的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变卖开始前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价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法院监督电话:028-61586953
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五日